|
申請服務須知
原則: |
1. |
參加者須在報名時出示有效的會員證,否則作非會員收費。 |
|
2. |
參加者須於報名前填妥『小組/活動/課程報名表格』,連同活動費用,一併交回中心處理。 |
|
3 |
報名參加各項活動人士,可親身到中心或郵寄遞交申請,亦可以電話或傳真預約報名,惟以電話或傳真留位者須於留位後三個工作天內到中心處理報名申請及繳費,逾期者其留位的活動/班組將會取消。 |
|
4. |
繳交中心活動費用可以以現金、支票或經指定恆生銀行戶口入數。若以支票繳費者,抬頭請寫『香港佛教聯合會青少年中心』或『The Hong Kong Buddhist Association Children & Youth Centre』。若經指定恆生銀行戶口交費,須交回存款收據作實。(恆生銀行:289-133191-001) |
|
5. |
參加者請妥善保存所有活動收據,以作報名或日後退款的憑證。 |
退款程序須知
原則: |
1. |
若因人數不足或中心行政程序處理不當引致班/組/活動未能如期舉行甚至取消,參加者可向中心提出退款的要求。 |
|
2. |
所有班/組/活動一經繳費報名後,恕不退款。如因個人理由或與報名日期相撞時,本中心恕不能接受退款的要求。 |
程序: |
1. |
申請退款者,必須於接獲活動取消通知一個月內,連同活動收據到中心辦理退款手續,逾期遞交申請作自動放棄論。中心會於接獲有關申請後的14天內,完成所有退款手續。 |
|
2. |
申請者若遺失活動收據,中心恕不接受其退款申請。 |
|
3 |
為配合會計程序,所有退款將以支票方式退還。 |
|
4. |
閣下如對退款程序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中心2577-0633查詢。 |

向中心提供建議或投訴程序須知
本中心歡迎服務使用者透過不同的渠道,向我們反映閣下對中心日常服務的意見。建議或投訴可透過電話、傳真、書面或約晤形式,向中心主任提出。有關意見須具名及聯絡資料,否則難以跟進。
警告訊號下之一般活動安排
颱風 |
暴雨 |
|
|
|
版權所有 © 2021. 香港佛教聯合會青少年中心 |
|
|